說到漢堡,大家馬上想到的就是幾乎全球都能吃到的「麥當勞」,反觀台灣的傳統美食,號稱台灣漢堡的「刈包」(蒸好的刈包,打開來,夾一塊五花滷肉,抺上甜花生粉和炒酸菜…真是令人垂涎三尺),其實一點也不會輸給麥當勞,但就是沒法行銷全球。
再舉一例:韓劇為何能席捲海外市場?以韓國一年超過百部的電視劇來看,要選到好創意、好作品,應該不至於太困難,反而台灣的多數戲劇,目前仍停留在置入性行銷的單點思維,加上受限多,編劇寫劇本時無法深入描寫市場現狀,也尚未將屬於台灣生活的台灣味,以點、線、面方式包裝呈現,只好「邊拍邊播」,所謂的行銷規劃,也得看劇情及收視率是否得到觀眾的支持,否則不是草草結束,就是大灑狗血,企圖挽回收視率。試問:這樣的「新產品」要如何能行銷海外市場呢?
曾有老板在接受記者訪問時,突然冒出一句:「其實,我們家的產品很好啊!可是就是賣不好…」,聽起來很矛盾的一句話,產品好怎會賣不好呢?是行銷策略有問題?還是銷售人員沒有認真推廣?何以會如此呢?
產品賣不好=行銷沒做好!?
是以,一直以來,只要產品賣不好,老板馬上就會聯想到是「行銷」沒做好,但真是如此嗎?筆者倒是有以下幾點不同的看法:
1. 行銷就是「做生意」
簡單來說「行銷」即是:如何將產品賣給顧客,讓顧客接受的一種過程。從組織設計來看,外商企業之所以將「行銷」與「業務」綁在一起(Sales/Marketing)的確有其道理存在。反觀,台灣多數公司雖然也有「行銷」單位,但通常指的是「行銷傳播(Marketing Communication)」,即運用行銷策略達成銷售目標的戰術設計與規劃,直白一點說就是指執行面的人。如此「被動式」的接受上級指令所規劃的行銷策略,充其量也只能說是「憑空猜想」的一份拼圖,若因此將產品成敗責任全歸咎於行銷,這似乎有些說不過去。
2. 最好的行銷,莫過於「口碑行銷」
根據2013年亞太地區3C消費行為趨勢調查顯示:70%消費者在找尋產品相關資訊後決定購買,同時約80%消費者會在30天內完成決定…亦即朋友意見、網路評論都將決定其是否消費。
資策會產業情報研究所(MIC)於2014年針對台灣地區使用網路的消費族群進行「網路社群口碑需求」調查發現,高達81%的消費者在購物前,有使用網路搜尋口碑訊息的習慣,前三名分別為「社交網站(45.8%)、討論區(44.7%)、部落格(33.1%)」,其中男性偏好「討論區」,女性則偏好「社交網站」。
綜上所述,產品的優劣以及是否為消費者需要與想要就成了關鍵所在。這似乎也說明:與行銷做的好不好,其實沒大多關連吧!
3. Who is the Boss?
Amazon的CEO貝佐斯(Jeff Bezos)在每次的董事會上都會空出一張椅子。貝佐斯說:「這個位子是屬於消費者的,我們所有的決策都要考量這位董事(顧客)的意見。」;P&G的CEO雷富理(A.G.Lafley)對所有員工如此表示:「你們可能認為身為執行長的我是你們的老板,錯了…我們只有一個左右一切的老板,他就是消費者,消費者才是老板。」。既然,消費者才是老板,產品賣不好,就表示老板(消費者)不滿意產品,所以才不願意掏錢購買。這應該和行銷也沒直接關係吧!
結語
在許多人的概念裡,將商品成功賣到消費者手上就是所謂的行銷,但卻忽略了在成功的行銷之前,商品本身的內容得夠水準、具話題性、甚至創新。
台灣在做產品方面,不可諱言地,的確具有許多令人驚奇的「小」創意(如:大雕燒),為何說是小創意呢?因為這些產品鮮少能走出台灣,行銷全球(如:「刈包」),這也許跟台灣有95%以上都屬於中小企業有關吧!不過筆者更想表達的是:在產品創新方面,台灣公司缺的其實是「大」智慧。說穿了,這些原則道理都很簡單,但放到台灣多數企業,往往就顯得窒礙難行,身為公司老板及企業高層們,實在有必要好好深思反省。
圖片來源:Visualh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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