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O(Chief Executive Officer), 一般稱之為「執行長」,是老美在20世紀60年代進行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結構改革創新時的產物,它的出現在某種意義上代表着將原來董事會手中的一些決策權過渡到經營層手中。CEO是在一個企業中負責日常經營管理(Daily Operation)的最高級管理人員,中國大陸稱為「首席執行官」,香港及東南亞稱作「行政總裁」。
多數集團或跨國公司,因為組織龐大,單憑一個CEO要綜管所有日常事務,簡直是難上加難,因而出現了許多『CXO』的職位(by function)來做管理,中間的『X』即是表示不同職務範圍,例如:COO(Chief Operation Officer)代表「營運長」,CMO(Chief Marketing Officer)代表「行銷長」,CTO(Chief Technology Officer)代表「技術長」,CSO(Chief Sales Officer)代表「銷售長」…,在這些公司組織中,鮮少被提及的就是CPO(Chief Product Officer)「產品長」這職位。
說起來挺矛盾的,大家都應該清楚,每一家公司都會有產品或服務,企業需要銷售產品或服務方能達成目標。由此可見,產品管理至關重要,勢必要有位高權重的「產品長」來負責才是。但何以組織上未設立「產品長」呢?筆者以為有兩點原因:
第一,職權不易劃分清楚,上述提及的銷售、行銷、技術都有非常明確的職務範圍,唯獨產品的面向太廣泛,不僅橫跨產、銷、人、發、財,甚至涵蓋產品設計、售後服務…等,一但溝通未做好,很容易造成組織衝突發生;
第二,缺乏合適高階人才,試想:如果企業未導入產品管理制度,自然不會有產品經理的培育及養成,更遑論是主導公司產品發展的高階人才呢?是以,「產品長」這職位一般都是由其它的『CXO』(如:CTO)或是直接由老板來擔任。
「產品長」的三大核心技能
那麼,企業的「產品長」應該具備哪些核心技能才能勝任呢?依筆者之見,至少有以下三點:
1.設定產品願景(Setting a vision)
工程師握有程式碼,業務持有銷售管道,一個好的「產品長」則應該勾勒出產品願景。此外,「產品長」還必須具有了解市場、掌握未來趨勢發展、扮演公司與顧客之間的橋梁以及傳教士(有效的訊息溝通)的角色…等特質。這些技能都是在設定產品願景所不可或缺的。
2.搞定產品瑣事(Getting things done)
「產品長」必須時而扮演火車頭的角色,帶領新產品團隊往前邁進;有時則須扮演跨部門溝通協調的角色,特別是高層主管之間的共識及遊戲規則需要先建立起來;更重要的是,累積每次新產品開發成功或失敗的經驗,做好傳承及培訓的工作。
3.產出洞察結果(Generating insights)
一般來說,洞察的結果主要有三大訊息來源:市場/產業資料、目標客群及技術發展。「產品長」的角色即是針對三大來源進行歸納分析,透過集體創造(Group Creativity)及腦力激盪(Brainstorming)來引領團隊產出洞察結果,以解決顧客所面臨的問題及痛處。
結語
「產品長」這個職位在國外已經行之有年,一般基本年薪約在新台幣五百萬左右(不包含股票紅利),反觀台灣企業,雖然對外都宣稱公司的產品極具競爭力,幾乎是打遍天下無敵手…。但是卻缺乏一位可以設定產品願景、搞定產品瑣事並產出洞察結果的「產品長」,也無怪乎我們的產品競爭力只能淪為價格競爭的紅海。
企業要設立「產品長」,前題是必須先落實「產品管理」制度(可參考筆者另一篇文章《三大共識:企業如何建立「產品管理」組織》),方能培育出一批優質的產品經理人才庫,「產品長」才有可能呼之欲出。
圖片來源:Visualh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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