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產品經理與CTO的職責有何不同?該report給CTO嗎?
相信多數公司對產品經理的迷思是:該員一定要有科技/工程背景出身,也難怪,PM在企業組織上通常被稱為RD PM,隸屬於技術或研發部門,似乎report給CTO(技術長或研發長)也應該是挺正常的。

相信多數公司對產品經理的迷思是:該員一定要有科技/工程背景出身,也難怪,PM在企業組織上通常被稱為RD PM,隸屬於技術或研發部門,似乎report給CTO(技術長或研發長)也應該是挺正常的。

矽谷重量級創業教父史蒂文·霍夫曼(Steven S. Hoffman)的這本《讓大象飛》被認為是《從0到1》的實踐版,精選了大量經典的初創案例,分析了這些初創公司成功的要素及失敗的原因。


新創CEOs不妨想看看:如果公司的產品失敗可能會損失數百萬美元,導致無法經營下去而倒閉,跟聘請一位能夠提升產品成功機率、做好產品開發期間溝通協調、年薪約5-10萬美元的產品經理相比,這樣的投資報酬率,相信每個老闆都能夠算出來。

顧客開發(Customer Development)是業務人員從事產品銷售(特別是B2B企業)工作的第一步,如果業務無法挖掘到有實力或有意願的顧客進行互動溝通,自然無法達成個人業績目標…

「產品經理是偉大點子和出色產品中間最重要的關係人。」
本書作者喬恩.寇可(Jon Kolko)直接點出企業產品經理的職責與角色扮演。此外作者還指出,企業要打造出成功、與顧客有情感共鳴的產品之關鍵就在於「同理心」。

在現代管理上,如果要簡單定義「賦權」,「賦權」就是一種「有效的授權」(effective delegation)或「成功的授權」(successful delegation);而所謂的授權,指的是—企業為了達到生產績效,指派員工任務的一套系統。

對應到多數台灣企業來看,產品經理通常是三位一體:需同時兼任產品規劃(Product planning)、產品管理(Product management)及產品行銷(Product marketing),更直白一些就是“校長兼工友”。

新產品開發在多數公司都是極機密等級的專案,通常只有核心成員(Core team members)可以知道,這種「只可意會、無法言傳」的低調方式,不僅造成人才斷層、培養不易,要是 key person 整體出走,公司營運勢必大受影響。

近年來台灣企業普遍衰退已是不爭的事實,根據台灣董事學會分析「2005到2016年間台灣1,624家上市櫃公司市值變化」的調查顯示,有8家大型企業縮水為中型企業,中型企業成為小型企業有44家。其實,科技業早就面臨轉型的問題,純粹只做代工是「看不到產業的長期成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