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業模式#12】「集中火力計」:產品金字塔模式—分別提供高價位、中價位與低價位商品給不同階層的消費者
金字塔有底端、有高點,具有由下而上的階層之分;用在商業模式中,主要是描述依據消費客群的不同的收入與偏好,建立相對應的金字塔式的產品組合,在底層提供低價、銷售量多的產品,針對高端客群提供量少、高價的產品。主要獲利來自高端產品的販售收入,低價產品則扮演防止對手入侵低價市場的戰略角色。

金字塔有底端、有高點,具有由下而上的階層之分;用在商業模式中,主要是描述依據消費客群的不同的收入與偏好,建立相對應的金字塔式的產品組合,在底層提供低價、銷售量多的產品,針對高端客群提供量少、高價的產品。主要獲利來自高端產品的販售收入,低價產品則扮演防止對手入侵低價市場的戰略角色。

對應到多數台灣企業來看,產品經理通常是三位一體:需同時兼任產品規劃(Product planning)、產品管理(Product management)及產品行銷(Product marketing),更直白一些就是“校長兼工友”。



美國廣告大師李奧貝納(Leo Burnett)曾說過,「一個具有銷售力的創意,必須具備吸引力和相關性,廣告畢竟還是銷售,如果不能引人注目,而且獲得信任,就不算成功。」

以往在感官行銷中時常被忽略的「聽覺」,近年來已逐漸發展至與品牌行銷密不可分,而業者們更紛紛藉由音樂為品牌塑造出獨特的魅力。

過多的「附加功能」反而使產品的「基本功能」失了焦,「多功能」不再智慧反而變得笨重,因此消費者再次燃起對單一功能的需求,「高品質、簡單、專注」成了優先考慮的因素。


所謂的「產品力」是指企業開發滿足顧客需求的產品和服務的能力。「產品力」的意思就是要設計出好產品,而好的產品在顧客購買前、顧客消費中、顧客消費後自己都會說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