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作者約翰‧惠特默爵士(Sir John Whitmore)是商業界教練的先驅,也是全球教練市場領導業者國際績效顧問公司(Performance Consultants International)的共同創辦人。他在1980年代初期首先將教練方法引進組織機構,也是世界上最常用的GROW教練模式的共同建立者。
本書以GROW模式(Goals, Reality, Option, Will)為基礎,引用職場上的例子,將教練的觀念和技巧一一闡述,對於企業界已漸漸蔚為風潮的「教練型領導」,本書是最佳的範本,非常適合各行各業的教練、各階層主管、經理人、專業人士,做為人力培訓、帶領屬下、提升組織文化的重要指引。
當個好主管,需要有「教練」特質
奇異公司的前執行長傑克‧威爾許說:「無論領導人有多少策略與創意,但最終的任務是要「致勝」,所以應該扮演Coaching(教練)的角色,而不是Manager(管理者)的角色,他要求將Coaching列為主管必備能力。」
「教練」的概念原本來自運動界。1970年代,哈佛的教育學者及網球專家提摩西.高威(Timothy Gallwey)曾經寫了《網球的內心遊戲》(The Inner Game of Tennis)等一系列「內心遊戲」書籍。其中,「內心」(inner)是指選手的內心狀態,高威說:「你自己腦袋裡所描繪的對手,比球網對面的那個人還要難對付。」假如教練能夠幫助球員將他內心的障礙消除掉或減少,他的學習與表現能力便會油然而生,就不需要教練太多技術上的指導。
高EQ成功領導者的基本技能
1.以教練方式領導員工,而不是一味地發號施令和操縱。
2.領導風格決定績效,而教練風格締造最高績效。
3.幫助他人建立察覺力、責任感,最後驅動他們的自我信念。
4.如何面對組織內外環境急遽改變的不可控因素。
教練就是解放人們的潛能,使他們做出極致表現。是幫助他們學習,而非教導他們。教練工作的重點是:培養被教練者的覺察力(感知、觀察能力)和責任感(有權做選擇)。
結語
卓越企業的領導方式,是以原則為基礎。一個利用原則來管理的制度,和一個用規則來控制的制度,兩者有很大的不同。原則定義了重心、理想狀態或真正的期望。規則則定義可接受的範圍,而且在許多情況下,限制了可能的成長。用規則營運的組織通常只能達到「還可以」的程度,更遑論發揮潛力了。在本書中,作者和國際績效顧問公司(Performance Consultants International)展現睿智的見解,在人員和組織的績效表現上,如何運用教練方法來縮小「還可以」和「潛力無窮」之間的差距。
隨著時代演變,命令式、教導式的領導管理法已經漸漸失效了,教練模式可以培養自發性、主動選擇、為事情做主、承擔責任,才能真正做到培育人才,同時創造高績效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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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PM大叔
資料來源:本內容摘錄於《高績效教練》部分內容
主圖來源:Image from Pixabay
內文圖片:作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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