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仿不是原罪:掌握「眉角」,持續「改良」,才是創新的關鍵

筆者過去還遇過許多公司要在招募新人時,要求面試人員須繳交創新的點子或企劃書來說明:「為何你可以勝任此一工作?」, 這還不打緊,更令人受傷的是:你不僅沒被錄用!還在市場上看到該公司正在剽竊你的想法阿!

相信多數朋友和筆者一樣,「如果聽到或看到市場上某些創意被人仿效或抄襲時,都免不了會批評或數落模仿者一番。」筆者過去還遇過許多公司要在招募新人時,要求面試人員須繳交創新的點子或企劃書來說明:「為何你可以勝任此一工作?」, 這還不打緊,更令人受傷的是:你不僅沒被錄用!還在市場上看到該公司正在剽竊你的想法阿!

模仿不是抄襲,而是如何 1 + 1 > 2

抄襲經濟學:模仿如何激發創新》的兩位作者,雖是法律人卻跳脫著作權的觀點:「點子不值錢,能做出來才是真的。」最棒的產品不計較來源,點子不重要,做的好才重要。有時候想要創造最偉大的產品,就必須先從別人那裡「偷」點子。「讓你的作品幾近瘋狂的偉大,不論是來自抄襲、改造或發明。」

知名奢侈品牌PRADA的CEO派特里奇奧.貝爾泰利更直言:「如果沒人仿冒我們的產品,我會更擔心。」

身為認真創作的苦主設計師,通常是巴不得這些公司都能被法律與道德審判,但在美國,除非真的觸犯到商標法,否則作品本身的抄襲是不被規範的,然而更奇妙的是,對於時尚圈而言,很少人會花大把力氣上法院,抄襲甚至被看成是產業循環的一部份!

創新第一課:模仿—成功者的逆轉關鍵》的作者井上達彥也認為:創新從模仿而來。

大和運輸(黑貓宅急便)發展宅急便事業時,小倉昌男先生不止參考吉野家,在紐約街頭十字路口看到的UPS也給了他莫大的啟發。

霍華.舒茲當年如果沒有深入觀察五百家義式濃縮咖啡店,星巴克可能仍然只是西雅圖一家烘焙兼販售咖啡豆的小店,甚至被迫歇業。

如何尋找創新的DNA

說到蘋果,在大家的心目中,肯定是「創新」企業的典範!事實上,蘋果也曾經有所謂的「模仿」對象。當初賈伯斯選擇的模仿對象就是索尼。盛田昭夫(Sony創辦人)曾經送給賈伯斯一部Walkman,賈伯斯為之癡迷,以致當初iMac即將面世時,賈伯斯原本是想使用MacMan作為產品品牌名稱。據說,賈伯斯非常喜歡索尼的產品,經常研究索尼的產品、海報和直營店,還到對方的工廠去參觀、和他們的總裁成了朋友。最後他從索尼的產品、生產和銷售中獲取經驗,最終在數位化音樂浪潮中用iPod擊敗了索尼的Walkman。

當然,「模仿」也不是萬靈丹。例如,中國餐飲業「模仿」麥當勞、肯德基模式就是兵敗如山倒。上個世紀90年代中期,是中國餐飲業研究和模仿肯德基、麥當勞的第一個時期,這一階段模仿肯德基、麥當勞的企業非常多,也有不少企業取得短暫的輝煌,但最終的結果卻都以失敗告終。

所以,一個好的模仿者應該注意三點:

第一,要選擇適合自己企業的模仿者,不一定要找頂級的大企業,而是要找到自己合適的能模仿得來的為榜樣對於已經有一定規模和實力的中小型企業來說,如果能夠率先進行模仿就是創新。這樣的企業不一定要有自己獨立的研發部門,但必須有自己市場情報分析系統,能夠對相關產業進行研究,找到率先要模仿的對象。當然,模仿也不局限於本行業的,相關性行業,或許跨行業的模仿也能帶來更好的發展。

第二,模仿跟進的時機很關鍵,時機合適,事半功倍,否則,事倍功半。例如:宏碁錯失跟進iPad平板電腦的趨勢,而是選擇以Ultrabook來應戰,也讓宏碁自此一路挫敗,也創下公司成立37年以來的重大虧損(2013整年虧損達205億新台幣)。華碩ZenFone從上市以來風波不斷,先是發生兩岸訂價與規格差異,之後又爆出消費者訂單遭拒…明眼人都應該看得出來,ZenFone從產品定價、社群論壇 (ZenTalk)、手機界面(ZenUI)及電子商務,無一不是沖著小米而來。「模仿」也好、「創新」也罷,這堂課的代價的確不低。

第三,模仿後要做到持續的改良,本質就是創新。在模仿的基礎上,進行持續的改良是非常有效的創新模式,找到模仿對象的優點進行不斷的強化,缺點儘量想辦法克服或規避,開發出更適合市場需求的產品或服務,就能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例如:支付寶當初就是模仿PayPal的第三方支付工具(截至2012年12月,支付寶註冊用戶數突破8億,日交易額峰值超過200億元人民幣,日交易筆數峰值達到1億零580萬筆。),經過十年的蛻變、改良,後續推出的”餘額寶”是支付寶推出的餘額增值服務。用戶使用支付寶餘額通過餘額寶購買基金產品,資金可隨時轉入轉出,收益每日結算。餘額寶發布僅一個月時,其資金規模已超過百億元,客戶數超過400萬戶。

結語

許多企業或商品,在成功前都歷經了無數的觀摩與仿效,因此模仿是追求獨創性或創造力時不可或缺的過程。對產品經理及企業高層來說,向優秀企業學習其產品的成功經驗,是每個企業都應該做的一門功課。值得注意的是,在瞭解並學習其成功經驗時,不能只是浮於表面。如果只是看到了對方採用了什麼方式取得了成功,而不明白對方為什麼可以採取這種方式,那可能就會在學習與模仿中陷入矛盾。

要知道,一個企業的成功,並非一蹴而成的,它肯定有一個「眉角」,不瞭解這個「眉角」,就代表「模仿」不到位,也就很難學習到對方的精髓,更遑論所謂「創新」。

圖片來源:Visualh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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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y Hsia (夏松明)

Gary Hsia (夏松明)

夏松明(PM大叔):產品管理專家,企業數位轉型輔導顧問,FB「產品經理菁英會」社團創辦人,PM Tone | 產品通 產品經理知識社群網站 站長,目前從事顧問諮詢及培訓講師一職,主要以企業培訓及輔導企業產品開發、經營管理及業務行銷等顧問講師工作。 同時擁有「PMP國際專案管理師證照」、「WBSA高階策劃師認證」及「NPDP新產品開發專業證照」,也受邀至企業內部、大專院校授課並擔任公開班講師,是業界少數具備「經營管理」、「新產品開發」與「品牌行銷」等專業領域的資深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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