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duct owner 與 Product manager 有何不同?

從事產品管理(經理)教學多年以來,隨者技術快速更迭演進,產品開發方法論一直不斷地推陳出新,從1980年代的 Stage-Gate、1990年代的 IPD(Integrated Product Development,整合產品開發)一直到近代的LPD(Lean Product Development,精實產品開發)、Agile(敏捷式開發),Product owner(產品負責人)則是近幾年來廣泛被討論的一個角色。

為何寫這篇文章

從事產品管理(經理)教學多年以來,隨者技術快速更迭演進,產品開發方法論一直不斷地推陳出新,從1980年代的 Robert G. Copper 提出的 Stage-Gate(階段關卡法)、1990年代IBM主導的 IPD(Integrated Product Development,整合產品開發),一直到近代的LPD(Lean Product Development,精實產品開發)、Agile(敏捷式開發),尤其在疫情之後,很多企業紛紛投入「敏捷」的懷抱,開始準備導入「敏捷」方發論,期望讓公司變得更加「敏捷」…Product owner(PO,產品負責人)瞬間成為企業間廣泛被討論的一個角色。

那麼…

Product manager等同於現今的 Product owner嗎?

Product owner 是只有在 Scrum流程中才有的名稱嗎?

有了 Product owner 是不是就不需要 Product manager 了?

讓我們先來看看Product manager(PM)與Product owner (PO)在組織上的角色扮演…

Product manager 的角色

根據美國新產品開發產品管理協會(PDMA)的定義,所謂的「產品管理(Product Management)」是指:「在新產品開發的過程當中,通過不斷監控和調整市場組合的基本要素(其中包括產品及自身特色、溝通策略、配銷通路和價格),隨時確保產品或者服務能充分滿足客戶需求。」而產品經理就是針對上述特定產品活動肩負所有責任的人。

不過,現今的產品管理已經逐漸結合敏捷式開發(如:Integrated Agile Stage-Gate Process)原則(特別是軟體產業),從而導致開發週期縮短,反饋快速並且持續探索。從這個角度來看,產品經理(PM)意味著包含了產品負責人(PO)的工作。

Product owner 的角色

根據“Scrum Guide”的定義,Product owner的職責是負責將開發團隊工作產生的產品價值極大化,並主要負責管理產品待辦清單(Product backlog)。簡單來說,對產品負有最終責任的人稱為產品負責人。

此外,產品負責人角色需要豐富的領域知識(Domain knowledge),更需要親和力來確定如何“做正確的事情” (Do the right things)。

Product owner只能有一個嗎

Scrum的定義非常清楚,只能有一個產品負責人。單一窗口負責產品的好處是可以消除組織所有權中存在的許多低效率問題,但並不意味著Product owner得完成所有的工作,不受不同利害關係人的影響,他們必須要知人善任,懂得將對的人放到對的位置上。不過,最終Product owner還是需要對產品做出最後決定。

為什麼Product owner的角色非常重要

在Scrum中,Product owner是唯一擁有代表顧客在產品待辦清單及需求相關問題的最終權限。他們必須研究並理解客戶、市場和競爭,還需要適應行業趨勢,與企業策略保持一致(alignment),適時做出產品決策。因此,Product owner必須在新產品開發期間讓團隊成員都能找的到,尤其是在制定衝刺計畫會議(Sprint planning meeting)期間。除此之外,產品負責人的職責還包含:

  • 定義產品特色
  • 決定發布日期和內容
  • 對產品的ROI負責
  • 根據市場狀況調整產品特色的順序
  • 最終成果的審核權(接受或拒絕)

Product manager VS Product owner

廣義角度來看,產品經理的職責是負責 idea-product-launch 的完整過程,產品負責人則是專注於產品待辦清單工作。筆者嘗試從以下五個面向分析差異如下:

 產品經理產品負責人
角色對產品大局的長期觀點著眼於產品細節的短期關注
策略勾勒產品願景將產品願景變成可執行的待辦清單
顧客充分理解顧客倡導顧客需求
任務制定產品功能特色優先順序強調團隊發展需求
職責規劃產品路線圖專注代辦清單、史詩及用戶故事
圖表來源:PM大叔

但是,已經擁有產品經理的組織會發生什麼?誰做出關於產品的最終決定?

從組織的定義來看,產品經理需要report給產品負責人,其主要工作是負責面對外部的互動和工作,包括:與客戶交流、定義要構建的產品規格和範疇,並定期與產品負責人溝通。 產品負責人的主要職責是面對內部相關部門,包括:定義解決方案的架構,並與開發團隊一起做出產品。

Produx Labs 的CEO,同時也是知名的產品管理顧問 Melissa Perri一語道出了PM與PO的權責關係,「Product Owner is a role you play on a Scrum team. Product Manager is the job.」大意是:「產品負責人是您在Scrum團隊中扮演的角色。而產品經理就是這份工作。」

此外,根據 Scaled Agile 的說法,每位產品經理通常可支援1-4位POs,而每個PO則負責1-2個開發團隊的產品待辦清單。

結語

筆者以為,身為企業的老闆或是高層主管,如果您想為您的企業和客戶創造有價值的產品,您就必須在公司中建立產品管理制度。如果從員工的職涯發展及培育人才的角度來看,您也必需要給他們這個基礎(產品經理)訓練,這樣他們才能成長至更高階的職務。

雖然,多數PMs大多數時候可能有機會在Scrum團隊中會扮演產品負責人的角色,但別忘了:這並非僅是職責的提升,還是必須要秉持像過去產品經理一樣的思考精神並做出正確的產品。

圖片來源:Visualhunt、Scaled Ag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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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y Hsia (夏松明)

Gary Hsia (夏松明)

夏松明(PM大叔):產品管理專家,企業數位轉型輔導顧問,FB「產品經理菁英會」社團創辦人,PM Tone | 產品通 產品經理知識社群網站 站長,目前從事顧問諮詢及培訓講師一職,主要以企業培訓及輔導企業產品開發、經營管理及業務行銷等顧問講師工作。 同時擁有「PMP國際專案管理師證照」、「WBSA高階策劃師認證」及「NPDP新產品開發專業證照」,也受邀至企業內部、大專院校授課並擔任公開班講師,是業界少數具備「經營管理」、「新產品開發」與「品牌行銷」等專業領域的資深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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