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曲》(義大利文:Divina Commedia)一詞,最早出現於西元1307年至1321年義大利詩人但丁(Dante Alighieri)的創作史詩。《神曲》被認為是歐洲最偉大的文學作品之一,也是世界最重要的文學作品之一。
在今日的網路世代,《神曲》已經不再是指文學作品,而是代表網路上的創作歌曲。相信大家應該都有同感:總有那麼幾首歌,你也許不是非常喜歡它的旋律,但你極有可能在不經意的情況下,會簡單的哼上幾句。套上大陸的慣用語就成了所謂的『網路神曲』或『洗腦神曲』。
近年來知名的《神曲》,從韓國Wonder Girls《Nobody》、Psy《江南style》的騎馬舞、在大陸爆紅的《小蘋果》,最近最紅的『洗腦神曲』應該非PICO太郎的《PPAP》莫屬了,歌詞主要由英語單詞pen(筆)、apple(蘋果)、pineapple(鳳梨)構成,全曲長度僅有45秒,講述演唱者分別將筆插入鳳梨與蘋果內。由於歌詞簡單、旋律又帶有強烈的節奏感,而讓人容易琅琅上口。由於歌詞好記,網友紛紛跟進模仿,立刻成為最新的『洗腦神曲』。諸如此類的『神曲』,還有:《我的滑板鞋》、《小雞小雞》、《倍儿爽》…等。
成為『神曲』的三大要件
要能成為『神曲』,筆者以為至少得具備以下三大要件:
第一,旋律簡單
簡單的標準必須是,一聽到旋律,無論大人小孩都能輕易哼出來。即使是五音不全的人,也能輕易上手。
第二,歌詞好記
除了旋律簡單之外,事實上,大部分人初次聽到一首歌曲後,最先記住的就是它的副歌部分,一般人哼唱一首歌的時候也大都哼唱其副歌部分。如果副歌的歌詞能夠更讓人印象深刻、嚷嚷上口的話,能成為『神曲』的機率必然大增。
第三,舞蹈手勢
有了基本骨幹(旋律與歌詞),似乎還缺乏一些想像空間及畫面,能夠將其推波助瀾。多數『神曲』都會搭配一些簡單的舞蹈動作或是簡單的手勢來推廣宣傳,藉此在網迷的內心再次加深印象。
『神曲』的成功關鍵…
對應到新產品開發來說,新產品的成功關鍵與『神曲』似乎有易曲同工之處:
1.旋律簡單即表示:新產品必須讓消費者不需要花太多的時間或是必須要看說明書才能理解產品該如何使用。過去常看到許多產品的設計多半是工程師、設計師「自以為是」的作品,這些產品往往得不到顧客的認同,只好下市收場。
2.歌詞好記即表示:新產品必須讓消費者體現產品的「價值主張」。所謂的價值,則是消費者真正願意從口袋中掏錢購買產品的代價。好的消費者體驗自然會提供正向的口碑宣傳,對於新產品的銷量必定有極大的貢獻。
3.舞蹈手勢即表示:新產品必須透過「網路行銷」(如:病毒行銷),即利用消費大眾主動將訊息傳播出去。由於網路快速傳播的特性,讓「口碑傳播」像病毒一樣快速傳播;但傳播的不一定是因為口碑好,可能是「新奇」、「有趣」的內容導致網路用戶爭相轉載。
結語
綜上所述,新產品要能效仿『神曲』的成功模式,對產品經理來說,就須要考慮到「產品是否容易使用與學習?」、「產品是否能帶來價值體驗?」以及「產品如何在目標客群之間產生正面口碑宣傳?」。
圖片來源:Visualh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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